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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布的光伏新政策
在崇尚节能、低碳、环保的时代,光伏发电,这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备受重视。近年来,国家及地方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扶持光伏产业发展,促进了光伏行业的持续发展。那么——


  最近,关于光伏的新政策有哪些?


  国家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业运行情况》


  2015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业同比增长30%,光伏制造业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全国新增并网光伏装机量7.73GW,累计装机量达35.7GW。


  综合分析看,2015年下半年,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将呈平稳上升态势。在一定时期内,光伏产业发展仍将处于深度调整阶段,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将不断加快,优势企业凭借技术、资金、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将进一步抢占市场先机。


  地方篇


  1 江西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92号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后,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占用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可由光伏发电企业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租赁使用;依法租赁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租赁协议需向当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南昌进贤——《进贤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居民屋顶光伏发电300户,其中:2015年50户、2016年100户、2017年150户;单位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30家,其中;2015年5家、2016年10家、2017年15家;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每年1-2个40-60兆瓦;力争2017年全县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


  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前期选址,重点选择地面朝向好、日照时间长、场地开阔且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一座装机10兆瓦的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一般占地约300亩)以上适宜开发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

 
  2 山西省


  大同——《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规划从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建设300万千瓦先进技术光伏发电项目。电站建设鼓励高技术示范、矸石山治理、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模式。鼓励企业投资光伏下游配套产业以及运维检测咨询等服务业。


  光伏电站发电场用地采用流转方式有偿使用,不改变土地性质。光伏电站用地采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模式,鼓励流转使用弃耕地和林木蓄积量低的林地,以光伏产业作为农林业发展的支撑,“一、二、三产”规模化立体发展。


  流转用地租金指导价格为:林地年租金400元/亩;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年租金350元/亩;未利用地(含宜林地)年租金250元/亩。年租金可在指导价格上下浮动,年租金乡、村两级统筹部分不得超过总额的20%。


  3 辽宁省


  《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


  鼓励开发并网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产品,以应用带动产业规模提升和技术进步,努力打造辽宁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


  建设以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使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


  4 安徽省


  金寨——《金寨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考核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两块,各乡镇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提交自评报告及评分表。


  对项目资金管理中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按有关政策法规追究责任,在年度扶贫开发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2015年6月30日前没完成光伏扶贫安装任务的,在年度扶贫开发考核中也实行一票否决。


  巢湖——《巢湖市光伏电站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在我市适宜乡镇规划建设地面电站规模1000MW,其中地面480MW,农光互补460MW,渔光互补60MW。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0亿千瓦时,按当前光伏发电标杆电价1元/千瓦时,发电年均产值10亿元,年缴纳税收1.7亿元。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30万吨,可节水310万吨,可大大减少烟尘、SO2、CO2、灰渣等排放量,进一步推进巢湖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5 宁夏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新能源产业用地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8号


  严格限制新能源产业选址范围,自治区和各市、县(区)规划的工业园区及工业后备发展区内不得安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禁止将耕地流转用于新能源产业建设,严格限制企业通过流转、租用、承包等方式,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圈棚、温棚、开挖鱼塘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严格控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用地规模,光伏电站占用农用地的,要优化电池组件布设方式,电池组件离地高度不得低于1.5米。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确定为25年,电池组件和列阵用地由项目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土地使用者可签订合同期限为25年的租赁或土地承包协议。


  6 浙江省


  新昌——《新昌县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意见》、《新昌县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新政办发【2015】74号


  到2015年底,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兆瓦以上;到2017年底,力争装机容量达到2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实现较大提升。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不断提高,发电成本显著下降,光伏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对企业在本县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在新注册企业合理利用县域内屋顶等可利用空间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网发电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县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执行至201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