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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6月底前实现建设工程全面实施联合验收

更新时间:2019-06-12  浏览次数:949

5月30日,海南省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简称方案),提出我省在今年6月底前建设工程全面实施联合验收模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减少建设单位多头申报,多部门分验,进一步提高验收工作效率,促进项目早竣工、早产出。

  竣工验收是建成项目投入使用的最后一关,也是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关键一环。以往,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需要经过规划、消防、人防、住建等多个部门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需要向各个验收部门申报,并接受各个部门的各自验收工作,验收时限过长。

  《方案》提出,我省要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实现“一口进件、统一受理、并联推进、一口出件”模式,切实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和便利化程度。2019年6月底,我省建设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全面实施联合验收模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即依托统一的网络工作平台,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出件。

  为实施联合竣工验收模式,我省水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分别制定行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省、市县政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并要求各部门精简无法律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验收事项,最大限度简化联合验收事项。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构建全省联合验收网上工作平台,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网上办理和测绘报告、施工图电子图、竣工图电子图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与各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方案》还提出,要精简审批环节,实行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事项和竣工验收备案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其他验收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责任编辑:杨子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