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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订立合同时,以下7点要注意

更新时间:2018-06-01  浏览次数:1113

合同的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

1、无合同不交易

有的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企业尽量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3、慎用善用公章

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慎用授权文书

建议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业务完成后建议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业务人员离开企业后,建议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其负责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该业务员的离职情况。

6、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当发现对已签署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时,或者您认为合同的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注意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

7、注意定金条款

若签订合同时支付了定金,应在合同上注明“定金”字样。

如使用“订金”、“保证金”等字样,且未在合同中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来源:罗爷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