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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发布

海南省太阳能应用行业协会 质量监查部工作细则

更新时间:2018-05-17  浏览次数:1354

海南省太阳能应用行业协会

质量监查部工作细则

 

 

一、成立质量监查部的目的及意义:规范行业秩序,抵制行业低价竞争,防止整个行业陷入低价竞争恶性循环之中,有助于会员单位或业内单位遭遇侵权时申诉和解决,同时起到行业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作用;

二、质量监查部的职责:调查、取证、协调、协助政府相关部门鉴定、评估,给出调查分析报告;

三、质量监查部直属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处理。

四、质量监查部人员组成:第三方专家组成(第三方专家应由给排水、电器、结构专家组成),企业参与。采取自荐、推荐和协会指派方式。协会从2018年3月27日发布成立协会质量监查部通知截止到2018年5月14日止,共有19家单位报名参与(暂定19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裁减或增加。质量监查部人员平时不坐班,协会接到投诉,采取抽签方式召集第三方专家、协会质量监查部人员共3—5人去现场调查取证。去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协会质量监查部工作证,统一穿着印有协会会标的马甲。

五、质量监查部的具体工作流程

1. 协会收到投诉(投诉可记名或不记名),虽没有接到投诉,但是,事件已经成为热点,影响到整个行业声誉,协会会派出质量监查部监查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2.参与调查人员应从事专业多年,有一定专业知识之人;

3.去现场调查取证人员中应有协会工作人员随行,事件当事方有人随行;

4.现场取证应有图片,协会随行人员根据现场调查人员取证讨论得出结论后,写出实际情况调查报告并要参与调查人员签名;

5.协会秘书处根据质量监查部派出的现场调查人员给出的现场调查实际情况报告,综合分析、考虑后,作出处理意见。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可以是协会内部通报或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及自媒体曝光;

6.每次参与现场调查人员应随机抽选,投诉单位不在随机抽选之列;

7.被抽选到的单位不得无故不参加现场调查,因确实有事无法参加,须提前一天告知协会,以便协会调整人选。无故不参加也不提前告知连续三次,此单位将在2年内不得参加协会的任何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