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意见》解读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澄寰
2017年11月22日
2017年10月3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市场监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重点任务、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是新形势下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指导。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与过程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贯彻落实《规划》,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由省工商局牵头,会同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建设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编办等8个部门起草了《意见》。
《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意见》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组。二是广泛征求意见。起草《意见》关键在于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省工商局积极加强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共同研究核心内容和责任分工,先后向54个部门征求9次意见,充分吸收各部门反馈意见,提高《意见》中各项措施的操作性、任务目标的可行性。三是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论证。组织召开了厅际协调会、专家论证及第三方评估会,当面听取各厅局、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政策梳理研究。为使《意见》内容与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对我省涉及“放管服”改革和市场监管等30余份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进行了学习,增加《意见》的科学性、严谨性、前瞻性。
二、《意见》的实施对海南改革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见》将有力助推美好新海南建设。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要求,要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意见》把基本形成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基本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基本形成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基本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作为“十三五”市场监管的重要目标任务,目的是通过市场环境的营造、市场力量的发挥,为创业创新提供新的活力,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为将海南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提供有力保障。
(二)《意见》将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传统的政府主导、行政干预,对微观市场主体的大量行政审批,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束缚了经济发展的活力。新形势下,加强市场监管,不是传统“管”的概念,不是传统方式方法的回归。《意见》强调了要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思路,明确监管重点,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机制,明确了政府在市场监管中,该出手时要出手,该放手时要放手,该拉手时要拉手,要从发展的主体转变为推动发展的主体,要从过去直接干预经济、配置资源,转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意见》的印发实施,将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意见》是我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意见》着眼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调支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繁荣发展;提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优胜劣汰、创新发展的动力;明确要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海南绿水青山。《意见》明确要推动海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法规政策架构、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细化了路径。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意见》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任务,明确了我省在“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市场监管任务和责任分工及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与《规划》相比:我省的《意见》结合海南实际,突出海南元素;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对《规划》中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限、完成步骤。
目前,天津、江西、云南、陕西、福建、青海、宁夏等省市印发了《实施意见》,广东、湖南等印发了本省的《规划》,云南印发了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与上述省市印发的相关文件相比,我省的《意见》有以下特点:
(一)以党的十九大为引领,聚焦第七次党代会,突出海南元素
《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及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确立的决策部署。
“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拓展更加开放的发展局面”。《意见》提出了形成更加开放更加有比较优势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更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主要目标,并明确了市场主体总量突破百万,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千人企业数量、千户企业发布广告量、万户企业拥有商标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发展指标。
“加快‘放管服’改革”。《意见》提出了要改革准入制度,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探索多部门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推广“极简审批”试点经验,积极推动十二个重点产业和六类产业园区健康发展等任务,力求更开放,更便利。《意见》还提出了全面推行“一单两库、一细则”“双随机、一公开”, 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分类推进领域内、跨领域和海洋综合执法,建成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平台,形成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坚持生态立省”“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意见》在《规划》明确的重点监管领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要加强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经济市场等领域监管。为落实“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作,《意见》明确要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为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意见》明确要以“吃、住、行、游、购、娱”为重点,完善省政府12345平台、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便民、惠企的消费维权体系,推动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着力构建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消费环境。
(二)遵循《规划》,目标任务更细化、责任分工更具体
一方面,《意见》内容严格遵循《规划》中的“六大监管原则”和“营造三大市场环境、建立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目标要求,对《规划》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按照国家事权和地方事权的规定,明确刚性指标任务。提出近期任务(2018年底前)26项,中长期任务(“十三五”期末前)325项,其中,对比《规划》,创新任务26项。力求目标任务具体化、成效可评估,突出时效性、操作性和创新性。
另一方面,其他省份印发的相关文件,一般以“多项任务”为单位,进行责任分工,有多个牵头单位。我省印发的《意见》附有《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该表对《意见》中的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归置,以“一项任务”为单位,进行责任分工,明确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牵头单位的设置一般为“单个单位”,有效地避免推诿扯皮。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任务,涉及我省54个省级部门及20个市县政府,其中,承担牵头责任的部门26个,充分体现了纵横的联合、协调、贯通。
(三)发挥海南三大优势,创新监管理念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障碍,让海南市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综合执法、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监管机制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海南特区立法权,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推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形成大监管、大服务的新格局。
四、基本结构及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和目标、市场监管重点任务、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4个章节36条。坚持六大新的监管原则,突出监管新理念,把改善整体市场环境作为监管的重点任务,明确提出着力营造“三个环境”,强调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为实现市场监管提供保障,强调做好组织实施,对实施机制作了全面部署。
(一)关于“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部分
本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十三五”市场监管主要工作目标:市场准入更加宽松,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法规体系更加完备,信用体系更加健全,消费维权更加有力,营商环境更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达到欧盟标准、王府井的水平。量化了具体任务指标: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市场主体总量突破百万,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千人企业数量、千户企业发布广告量、万户企业拥有商标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消费者满意度排名全国前列。
(二)关于“市场监管重点任务”部分
本部分共14条,在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方面,共提出近期任务3项,中长期任务68项,创新任务6项。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提出近期任务4项,中长期任务109项,创新任务11项。在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方面。提出近期任务14项,中长期任务62项,创新任务5项。
(三)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部分
本部分共16条。提出近期任务5项、中长期任务78项、创新任务4项。
(四)关于“保障措施”部分
全面把握《规划》的意义和内容,加强组织协调。主要有三个特点:建立健全海南省“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协调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指导督促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建立省级层面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针对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进行专题研讨,为解决《规划》和《意见》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加强考核评估。做好迎接国务院每年督查考核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