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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更新时间:2017-11-08  浏览次数:1062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琼府〔2017〕51号)和《海南省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琼节能减排办〔2017〕15号),省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根据综合评价考核,三亚、澄迈、昌江等3个市县为超额完成等级;海口、万宁、琼中、白沙、琼海、陵水、五指山、文昌、屯昌、东方等10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为完成等级;定安、保亭、临高、儋州、乐东等5个市县为基本完成等级。

  省政府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三亚、澄迈和昌江等3个市县予以通报表扬。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2017年度目标任务。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