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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加强水电站水淹厂房防范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7-04  浏览次数:1195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

能源局综合司加强水电站水淹厂房

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水电站水淹厂房防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函安全20176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督促辖区内的水力发电企业,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运行安全管理,按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省水电厂房运行安全。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水电站水淹厂房防范工作的通知 附件.pdf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