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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报

国家能源局新增5.3GW光伏建设规模

更新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1152

     国家能源局发文决定增加530万千瓦(5.3GW)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与今年3月份公布的截止时间不同,此次增加的光伏电站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即可。这意味着光伏企业可以提前布局明年电站项目开发工作。
  

    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对比此前能源局下达的2015年全国光伏电站新增建设1780万千瓦的规模,增加30%。并要求各项目原则上应在今年内开工建设,明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
  

    “政策支持力度再次超过预期。”江山控股市场部总经理廉锐对腾讯财经评价称,今年3月能源局制定的2015年新增光伏从全年14GW调整为17.8GW的目标已经超乎市场预期,这次增加三成规模的调增计划对于业界是个利好。
  廉锐解释称:“能源局往年都是第二年上半年才下指标,等到省里发下来半年都过去了,我们基本上半年都在跑指标,这次企业现在就可以提前着手布局明年上半年的电站项目开发工作。”同时,他表示这也体现了政府大力推动光伏发展的决心。
  

       与以往不同,这次对新增的伏电站也更有针对性。
  

        根据《通知》,此次调增入围地区共有14家,其中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共获得100万千瓦规模,占比新增规模近五成,河北、内蒙古调增规模其次,均为70万千瓦。其中其中新疆自治区70万千瓦、兵团30万千瓦,皆用于南疆四地州的光伏电站建设;内蒙古70万千瓦的增加规模中,20万千瓦指定用于光伏治沙,20万千瓦用于呼和浩特市通过竞争降低电价项目;安徽增加30万千瓦,重点支持省内金寨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甘肃增加10万千瓦用于三个地方光伏电站;青海获得的40万千瓦新增规模中,10万千瓦用于建设国家光伏发电试验测试基地。
  晶科能源副总裁钱晶对腾讯财经表示,这次发文在分配规划上更加科学严谨,调增的光伏电站都注明了用途,“这说明政府仍在大力度支持光伏安装,光伏无疑是国家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目标中最重要的策略。”
  与去年14GW新增光伏装机量仅完成10GW的窘境相比,今年上半年,得益于国家政策层面的推动以及各路资本看好光伏电站项目,光伏产业逆转而上,企业盈利情况明显好转。
  根据能源局7月公布的数据,上半年光伏装机量7.7GW,相比去上半年的3.3GW有超过1倍的增长。鉴于下半年通常是光伏装机高峰期,业界普遍认为,全年有望完成17.8GW的目标。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虽然政府和行业都偏好分布式光伏,但限于政策和资金问题,分布式光伏装机量不容乐观,“分布式目标定得太高,地面电站定得太低,这么一增调,大电站弥补一下,就能完成全年整体装机目标了。”
  数据显示,在上半年7.7GW的新增光伏装机中,光伏电站66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仅为104万千瓦,占比不到1/7。
  与此同时,能源局公布的另一项数据值得警惕。
  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190亿千瓦时,而弃光电量占到18亿千瓦时,弃电集中在甘肃和新疆地区,两区弃光率分别高达28%及19%。
  弃光电背后则反映出反映了电站发展与电网送出通道之间的严重不匹配。一方面深居内陆的大型地面电站当地电力消纳能力不足,同时又限于电网建设迟缓、外送并网通道容量有限。而这也是不少涉足地面电站的光伏企业所担忧的问题。
  《通知》称,电网企业应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附: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公司,水电规划总院、电力规划总院:
  按照光伏电站建设有关管理办法,根据各地区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及发展需求,对部分地区调增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主要用于支持光伏电站建设条件优越、已下达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好以及积极创新发展方式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地区建设光伏电站。具体调增规模见附表。
  二、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报来与调增规模对应的光伏电站项目名单,并及时与电网企业进行衔接,落实配套电网建设相关事项。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
  三、电网企业应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附表:2015年部分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调增表


调增规模(万千瓦)

说明

全国

530

 

河北

70

 

内蒙古

70

其中,20万千瓦用于光伏治沙、20万千瓦用于呼和浩特市通过竞争降低电价项目

吉林

20

 

江苏

20

 

浙江

20

 

安徽

30

重点支持金寨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

山东

35

 

湖北

15

 

贵州

20

 

云南

40

 

甘肃

10

支持通渭、清水和庆阳建设光伏电站

宁夏

40

 

青海

40

其中,10万千瓦用于建设国家光伏发电试验测试基地

新疆自治区

70

专项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电站建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0

专项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电站建设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