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重大事项表决制度
为使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遵照我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彻底改变主观武断、〝一言堂〞作风,避免造成重大决策失误。
特制定表决制度:
1、日常事务由协会秘书处按照办公程序,上传下达处理。
2、重大事件宜必须书面提请常务理事会讨论并审议表决通过,形成决议执行。
3、表决程序首先是经过常务理事会表决,如果涉及到全体会员利益的事件,应由会员集体表决。超过50%以上为通过,不同意见的少数人可以保留自己意见,但必须执行决议。
4、表决后,由协会秘书处根据决议精神草拟文件,对外行文公布和监督执行。
海南省太阳能应用行业协会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