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按月公布和报送户用光伏项目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省级电网企业应做好所辖经营区域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工作。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组织电网企业(含地方电网企业)认真落实信息公布和报送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分别汇总并对外公布和报送本省相关信息(内蒙古电力公司汇总并对外公布和报送所辖经营区域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户用光伏项目信息按月报送工作自2023年3月起实施,各单位须按照有关要求对2023年1月、2月信息进行补报。
海南省太阳能应用行业协会由8家单位发起,经1年多准备,于2015年6月7日正式挂牌对外工作。海南省太阳能应用行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赢利社会团体,目前办公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保明村188号4楼。
海南省太阳能应用行业协会成立初衷是凝聚行业内的正能量,形成一股社会力量, 应对行业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其宗旨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争取在社会中的话语权,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引导行业自律,杜绝豆腐渣工程。